律師分析:
我國有關法律,所有用人單位都必須為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其員工就將面臨以下后果1. 失去退休醫療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待遇2. 如果因為沒有參加社保而導致工傷或職業病,將無法享受相應的賠償待遇3. 對于長期沒有參加社保的人,在退休時也可能會被拒絕領取養老金4.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就可能面臨罰款和刑事責任等后果因此,我們建議大家一定要按照法律繳納社會保險費,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作為一名法律顧,我們希望每個人都能夠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遇到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情況,要及時投訴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題。
拓展內容:
雇主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應該怎么做? 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工會等機構投訴,要求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保,也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保障自己的權益。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和職工工資總額的不同,分別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和職工工資總額的不同,分別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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