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民法典對起訴婚內出軌需要展示的證據作出了規定。一般情況下,起訴婚內出軌通常需要以下的證據:對象和外遇對象來往的短信、郵件或聊天記錄;出軌方為了表示悔改而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跟外遇有關的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還有夫或妻被捉奸在床的現場證據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