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勞動合同續簽年限長短是多少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勞動合同是以實現勞動過程為目的,勞動過程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這個過程就難以確定,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完成就無法保證,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因為如此,本法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作出規定。
二、沒有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隨時辭職
如果沒有簽勞動合同,不可以隨時辭職。
試用期沒簽合同是不可以隨時辭職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才能離職。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為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占據核心的地位。
以合同期限為標準,勞動合同可分為以下三類: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是雙方當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時間,也是勞動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間。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未采用書面形式的,應認定勞動合同未變更,仍然按照原勞動合同履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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