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鬧受傷誰的責任應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是學校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的情況下,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校承擔責任的前提是學生的受傷和學校的失職、管理不到位等過錯有因果關系,否則沒責任。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學校有看護學生的義務。如果學校存在過錯,導致被害人受傷或者死亡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學校共同承擔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學校卻有監管不力,可以要求學校責任,至于責任多少會有相關部門鑒定或現有證據進行劃分。
一、學生做實驗受傷,誰來負責
學生做實驗受傷,學校是否承擔責任要看老師在上課時是否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
如果在實驗開始前,老師對實驗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進行了必要的說明,提示或強調了實驗的危險性;
對學生進行了實驗安全教育,并且在實驗過程中采取有相應的保護措施,那么學校就不存在過錯,無須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二、小孩在學校受傷了學校有責任嗎
學生在學校受傷,若校方未盡到監護義務的,則應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所謂教育機構的責任,是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因教育機構未盡到相應的教育管理職責,導致其遭受到人身損害或者致他人損害時,教育機構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當學生在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發生傷害的,教育機構不應承擔無過錯的監護責任,只能對因為自己的過錯而給未成年學生造成的傷害承擔侵權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