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來說在體育運動中受傷是正常的體育風險,對方免責,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過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 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顒咏M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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