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玩耍誤傷應該怎樣賠償。
我國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孩子之間打鬧受傷賠償:
1、醫療費(要有發票等票據);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交通費用(要有發票票據);
4、護理費(需要醫院的醫囑明確說明需要護理);
5、必要的營養費(以實際支出的營養費為標準);
6、住宿費。
輕微傷鑒定需要時長:
1、受害人身體有受傷情況但不是很嚴重,需要進行傷情鑒定的,只要具備立刻檢查的條件,那鑒定機構就會在24小時之內進行鑒定,并且在3天之內就可以出示檢查的結果。
2、如果受傷的情況比較嚴重,鑒定的范圍比較多,鑒定機構在接到鑒定委托之后應該在7天內進行鑒定,并且出示鑒定結果。
3、如果主要是人體的內部受傷,那這樣的傷勢比較嚴重的,只有等到傷情有一定的穩定之后才可以進行鑒定,否則會影響鑒定的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該內容由 劉文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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