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校期間,孩子自己摔倒只要不是老師和其他小孩把他推倒那就是自己責任,老師沒有及時進行救治和通知家長是老師和學校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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