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加班工資不低于平時的1.5倍;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同時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加班的時薪是平時的2倍;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加班的時薪是平時的3倍。
一、法定節假日有三薪是怎么算的
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二、國慶七天如果上班都是三倍工資嗎
國慶七天假中10月1日-3日為法定節假日,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平時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費;10月4日-7日為休息日,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費。
三、休息日可以安排員工加班嗎
工作日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可以安排員工加班,同時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報酬。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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