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計算基數有三種確定方式: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工資標準;若未約定,則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若無約定,則按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計算。加班加點的日工資計算基數為計算基數除以每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為日工資除以8小時。
法律分析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按照以下順序,共有三種確定方式: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另外,加班加點的日工資計算:按上述原則確定的計算基數,除以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小時工資的計算:日工資除以8小時。
拓展延伸
加班工資計算方式的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和勞動合同,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是根據員工每小時的基本工資加上一定比例的加班津貼。具體的計算方式根據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可能有所不同。在中國,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方式為:平時加班工資按照基本工資的150%計算,休息日加班工資按照基本工資的200%計算,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照基本工資的300%計算。此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資的計算應當遵循實際工作時間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員工應得的加班工資,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結語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有三種確定方式。首先,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確定;其次,根據集體合同確定的標準,若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則按照集體合同確定;最后,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則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此外,加班加點的日工資計算基數為按上述原則確定的計算基數除以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小時工資的計算為日工資除以8小時。根據相關法律和勞動合同,公司應當按照實際工作時間和約定支付員工應得的加班工資,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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