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小孩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監護人(通常是父母)有義務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孩子橫穿馬路往往是因為監護人監管不力造成的。因此小孩橫穿馬路被撞,監護人要承擔部分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沒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應當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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