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發生后首先要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具體責任認定有交警根據現場情況和各方的過錯程度,以及過錯行為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系認定,律師由于沒在現場,是不能確定責任的,責任認定后,根據責任比例確定賠償問題。事故的性質可分為以下幾種:自然事故,技術事故,責任事故。1、自然事故是指自然原因而引起的事故,這種自然原因不依人們的意志為轉移,非人力所能控制。2、技術事故是指因技術設備條件不良而發生的事故。3、重大責任事故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或者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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