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當事人: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
2、商品房基本狀況:包括項目建設依據、預售依據、房屋基本情況、抵押情況、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3、商品房價款:包括計價方式與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逾期付款責任;
4、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包括商品房交付條件、相關設備設施交付條件、交付時間及手續、逾期交付責任;
5、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面積差異處理依據及計算方式;
6、規劃設計變更:規劃變更、設計變更;
7、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質量擔保;
8、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房屋登記;
9、前期物業管理:物業基本信息及收費、服務時間等;
10、其他事項: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稅費、銷售及使用承諾、送達、買受人信息保護、爭議解決方式、補充協議、合同生效等。
一、辦理購房合同備案的方法有哪些?
1、購房者在支付房款的時候,一定要記得想房地產商索要“商品房預售資金收存通知單”,通知單主要分為四聯,購房者手中持有的有三聯,憑借著三聯就可以到預售資金的開戶銀行支付房款,房地產商不能直接向購房者收取房款。
2、購房者在簽訂購房買賣合同后的三十天之內,可以憑借本人的身份證、商品房預售資金收存通知單第三聯、買賣合同等資料,到市房產局進行備案,合同從登記備案開始生效。
購房合同備案就相對于是一個保障,只有備案了才算是有效的,房子才能真正的屬于自己。購房合同備案需要多久?這個答案有很多種,有的需要三五天,有的是一個禮拜,主要還是要地區。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二、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補辦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補辦,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如果還沒有進行預售登記,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補辦合同,或者將丟失的合同作廢,重新簽訂合同;
2、如果已經進行預售登記,可以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三個月內沒有異議的,可以申請注銷,并重新簽訂合同。
一、簽訂購房合同的流程有如下:
1、審核購房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條款以及表達模糊的條款,對容易產生的誤解的條款進行修改或注釋;
2、查看對方的相關證件,確保取得房屋所有權;
3、在購房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
二、簽訂購房合同時有以下注意事項: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內銷房、外銷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總之,當發現購房合同遺失了,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補辦合同,或者將丟失的合同作廢,重新簽訂合同,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三個月內沒有異議的,可以申請注銷,并重新簽訂合同。也可以到房產局備案處報出所購買的項目,在系統內可以查詢到開發商的地址和聯系方式。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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