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克數按程度分兩種,一種是對凈含量的虛假標注,另一種是質量不達標《食品安全法》規定: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四)保質期;,(五)產品標準代號;,(六)貯存條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八)生產許可證編號;,(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 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如果是第一種,凈含量存在嚴重虛標,則屬于中文標簽的虛假標注,應1:10賠償。而若是稍稍不夠,可以屬于正常偏差或者產品質量問題。這要按當地管理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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