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出差報銷范圍包括購買交通工具的費用、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一般情況下,單位不再報銷外地餐費,或者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至于外地餐券是否計入差旅費,目前沒有相關文件規定。差旅費開支范圍還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
法律分析
出差報銷范圍及標準如下: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上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等
拓展延伸
出差期間突然生病,單位是否負責報銷醫藥費用?
根據勞動法和相關政策,出差期間突然生病的情況下,單位通常會負責報銷員工的醫藥費用。然而,具體的報銷政策可能因單位而異。一般情況下,員工需要及時向單位報告病情,并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和費用發票。單位會根據內部規定和合同約定,審核并報銷符合條件的醫藥費用。因此,建議您及時與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相關負責人溝通,了解具體的報銷流程和要求。這樣可以確保您在出差期間突然生病時能夠及時獲得醫療費用的報銷。
結語
根據勞動法和相關政策,出差期間突然生病的情況下,單位通常會負責報銷員工的醫藥費用。建議您及時與單位溝通,了解具體的報銷流程和要求,以確保在出差期間突然生病時能夠及時獲得醫療費用的報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四章 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九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再次鑒定和復查鑒定的期限,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四章 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四章 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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