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費用視案件是否涉及財產而定,不涉及財產的可按計件收費,政府規定6千元-10萬元;涉及財產的可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律師費用需根據政府指導價標準協商,按件收費包括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法律文書、律師見證、代辦公證、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
法律分析
一般離婚案件的律師費用需根據是否涉及財產來確定。如果不涉及財產,則可采用計件收費,根據政府指導價規定,普通民事案件,如無財產爭議,收費標準在6千元至10萬元之間協商收取。如涉及財產,則可采用按標的額比例收費。一般律師費用是根據當事人與律師協商確定的,但需要遵循政府指導價標準。
具體計費如下:
⑴對于無財產爭議案件,如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元至10萬元之間協商收取。對于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⑵對于法律文書,如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元至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對于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元至1萬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對于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收費在1500元至3000元之間協商;
⑸對于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收費在1500元至2萬元之間協商。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于全部法律事務。
第十一條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后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第十二條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