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應賠償受害人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如果給鑒定構成傷殘,還應該賠償傷殘補助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等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