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流程:1、申請相關司法鑒定。2、收集相關證據。相關專業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政府機關出具的認定結論;相關費用支出的證明;自身情況的證明等。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p>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 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的,其他共同侵權人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不承擔連帶責任。責任范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人民法院應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賠償權利人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情況在法律文書中敘明。
第三條 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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