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投資公司虛假宣傳和欺詐手段多種多樣,包括夸大收益、隱瞞風險、利用傳銷模式等。在投資公司進行虛假宣傳和欺詐的情況下,投資者可以通過訴訟途徑維權,要求返還本金并獲得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之間的協議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吨腥A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應當責令改正,并可以給予警告、罰款、吊銷證券經營許可證、取消上市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編造、散布證券虛假信息,或者欺騙、誤導投資者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 “經營者不得采取下列不正當競爭行為:(一)虛假宣傳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用途、產地等內容;(二)虛假宣傳與其他經營者的商業信譽、商業地位、貿易活動等有關的內容;(三)虛假宣傳商業廣告的獎勵或者虛構與商業廣告有關的獎勵內容;(四)其他虛假宣傳行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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