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是違約損害賠償的預定,是為了守約方在解除合同后能夠以最高效的方式獲得損害賠償;違約金不是合同當事人行使合同任意解除權所附的條件,即并非合同當事人只要支付違約金就可以解除合同。約定解除的解除權的產生比較簡單,即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即產證。
一、單方面解除合同違約金怎么賠償
單方面解除合同違約金賠償標準如下:
1、約金由雙方自行協商后確定,法律上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標準;
2、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標準應當于一方違約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數額相當;
3、如果違約金約定過高,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請求調低違約金的情況下,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對違約金數額進行調整;
4、如果違約金約定過低,守約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調高違約金數額。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二、解除合同后,能否再主張對方的違約責任
合同解除后,當事人能否主張違約責任應分情況而定:
1.當事人協議解除合同的,不論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論當事人是否有違約行為,當事人是否應該向他方當事人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應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2.因不可歸責于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權而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當事人均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3.因一方違約,合同他方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守約當事人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三、違約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嗎
違約方不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兩種,即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是指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出現時,一方當事人行使解除權使合同關系消滅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一)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二)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物;(三)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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