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責任,1,如果起訴那個人的時候,你朋友在取保且沒有逃逸,那么檢察院沒起訴他,說明你朋友已經沒事2,如果你朋友在取保時逃逸或故意躲檢察院,檢察院讓去也沒有去,那么,被抓住就有可能進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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