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案件同時向兩個法院起訴,并且都已出判決,那么如何處理這種沖突??對同一案件,兩個法院都有管轄權,如果兩個法院都已立案,那么后立案法院應將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如果一個法院已立案,而另一個法院尚未立案,那么尚未立案的法院在發現該案件已被其他法院立案的事實后應不得立案。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也不得將案件移送給另一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對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執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發現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的,不得重復立案。 立案后發現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的,應當撤銷案件;已經采取執行措施的,應當將控制的財產交先立案的執行法院處理。以上就是我為大家總結的內容,希望大家明白。 該內容由 楊振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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