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在審判期間的稱呼,刑事訴訟中如果被告人找不到則無法進行偵查。
在民事訴訟中稱為原告與被告,民事訴訟中被告找不到的,無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審判。被告找不到或者不出庭的不影響審判。
一、欠私人錢被起訴了怎么辦
欠私人錢被起訴了最壞的后果是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起訴必須是有起訴權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在中國,刑事案件的起訴,主要是指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只有對告訴才處理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檢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單位。
起訴分類如下:
1、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予以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
2、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志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
二、逮捕和取保候審的區別與聯系
逮捕和取保候審的區別如下: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三、刑事訴訟法提起上訴的主體有哪些
1、被告人,經被告人同意,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也可以被告人的名義提起上訴。
2、刑事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如果自訴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則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自訴人的名義提起上訴。
3、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就所附帶的民事部分的一審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缺席審判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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