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執照的辦理方法: 1、核準名稱: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2、提交資料:核名通過后,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 經營范圍 ,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后,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3、領取執照: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 身份證 原件,到工商局領取 營業執照 正、副本。 《 公司法 》第七條 營業執照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文件、證件、登記申請書、登記注冊書以及其他有關文件進行審查,經核準后分別核發下列證照: (一)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企業,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對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但具備經營條件的企業和經營單位,核發《營業執照》。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分別編定注冊號,在頒發的證照上加以注明,并記入登記檔案。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