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合同到期后繼續履行的,雙方無異議的,視為合同的延續是有效的,但雙方最好簽訂新的合同?!睹穹ǖ洹返谄甙偃臈l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不定期?!颈僦{】問:原合同履行期限已經過了,不能簽補充協議嗎?答:合同有履行期的,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合同無效。如果雙方都想再簽補充協議,可以協商再簽新合同。我們需要注意合同?,F在社會上因為合同引起的糾紛數不勝數。簽合同一定要慎重考慮,不要一下子就簽了。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的有效期。有生效期限的合同,從期限到期生效。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以來無效?!睹穹ǖ洹返谝话倭畻l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有生效期的民事法律行為,從期限到期生效。自期限屆滿以來,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合同?!咎嵝选繂枺汉贤男衅谙捱^了可以解除嗎?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存放標的物;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屬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終止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無法達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未履行;
(四)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以持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