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失補辦的話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28 05:17:34
結婚證丟失補辦的話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
補辦結婚證的共同財產從辦理完結婚登記的時候起算,雙方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要求補辦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導讀補辦結婚證的共同財產從辦理完結婚登記的時候起算,雙方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要求補辦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補辦結婚證的共同財產從辦理完結婚登記的時候起算,雙方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要求補辦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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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失補辦的話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
補辦結婚證的共同財產從辦理完結婚登記的時候起算,雙方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要求補辦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