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簽訂購房合同貸款還不下來怎么辦”的解答如下:
實際上,根據造成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不同,其違約責任劃分,定金退還與否的結果也會不同,從以下幾個原因分析:賣方原因
1、開發商原因提示:這個時候屬于開發商原因造成雙方合同無法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并退還定金、首付款。
2、賣房人原因提示:這種情況是由于賣房人隱瞞共有人真實信息造成的違約,購房人可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和違約金。購房人原因房貸辦不下來還有一種原因就是購房人自身的問題,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最常見的要數征信問題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記錄是非惡意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或者去試試其他銀行,每個銀行的信用評分標準是不同的,會有一些銀行相對寬松一些,只要信用記錄不是很差,一般來說都能獲得貸款。但是如果逾期很嚴重,比如信用卡連續3次,累計6次逾期,且逾期金額較大(一般500元以上),貸款肯定會被拒的。提示:提供虛假材料、征信不良,這些是購房人的問題,需要其承擔違約責任,無法拿回定金。非買賣雙方的原因有一種情況,就是貸款已經通過了銀行審批,但是還沒放款,買賣雙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提示:如果因為政府或銀行規定導致發生變化,如停止房貸業務,買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購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訴,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并退還定金??偨Y:關于貸款不能辦理下來,購房人最好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明確相關條款,出現問題可以以合同為依據進行申辯,如果貸款審批沒有通過,買賣雙方和協商如何支付尾款,協商未果的按照合同確定相應違約責任。
【法律條文】: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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