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需要申請人或代補辦人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補辦手續。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工作人員校驗戶口簿和審閱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用并領取辦理回執。收到領取通知或者辦理身份證60個工作日后,攜帶辦理回執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毒用裆矸葑C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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