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1. 犯罪主體投毒罪的犯罪主體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但如果被害人是自己的近親屬,則不屬于本罪的適用范圍。2. 危險方法危險方法包括直接投放毒藥、在食品、藥品或飲料中摻雜毒藥等方式。對于投放毒藥的數量或種類沒有硬性規定,只要具有較強的危險性即可。3. 投放行為投放行為是指犯罪嫌疑人已經將毒藥投放到了食品、藥品或飲料中,但此時不一定需要已經被害人食用。4. 危害后果危害后果是指由于犯罪嫌疑人投放毒藥而造成的嚴重后果,例如被害人死亡、重傷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投放毒藥、有毒物品或者其他危險物質,危害人身健康或者財產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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