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女性起訴離婚所需材料如下:
1、起訴狀、證明身份的身份證、對方身份證復印件或身份證號碼、雙方婚姻關系的結婚證、子女撫養的出生證。
2、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如短信記錄、電子郵件、聊天記錄、悔過書、保證書等。關于財產狀況的證據材料,如房產證、車輛行駛證、銀行賬號等。四、爭取兒童監護權的證據,如收入證明等,各案具體需要因人而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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