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醫院的等級以及用藥的類別報銷70%-85%。自費藥品是不能報銷的。醫療保險必需繳納六個月后才能享受住院報銷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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