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補辦一般要到民政部門,現在一般都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請補辦。事先要到檔案局查閱婚姻檔案并出具婚姻檔案證明。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
綜上所述,補辦結婚證和補辦離婚證是一樣的,只需要帶上戶口簿和身份證就可以補辦了。并且補辦離婚證不需要雙方都在場的,一方在場去補辦也是可以的。
一、再婚結婚需要離婚證嗎
再婚結婚需要離婚證。二婚的男方、女方需要攜帶上離婚證,在民政局登記領證之后會將原來的離婚證進行收回,頒發新的結婚證給雙方。無離婚證,離婚證明也可。再婚的具體流程如下:
1、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婚后再婚需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愿,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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