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的,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若是用人單位不負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勞動者拿到工資的時間可能更晚。
一、仲裁庭開庭以后多久出結果
仲裁庭開庭以后一般來說四十五日會結案出結果,案情復雜的不能超過六十日,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二、仲裁裁決作出時間要多久
仲裁裁決作出時間,一般是在申請后的45天內出結果,法律規定一般簡單的勞動爭議仲裁是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天之內出結果。碰到案情復雜的,勞動仲裁委經過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期需要書面通知當事人并且延長的期限不能超過15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三、勞動仲裁裁決后還否能起訴
勞動仲裁裁決后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對終局裁決不服的,只能由勞動者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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