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銀行貸款糾紛中,如果被告方對貸款金額的存在或還款金額的真實性產生質疑,原告應當舉證證明,否則將承擔責任。如果原告確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被認定為有過錯責任。因此,作為原告,應當準備相關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無辜,如還款記錄、銀行賬單等。同時,也應當留存好所有與貸款相關的合同和協議。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原告主張的事實主要應當由其舉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據法》第十七條 舉證責任在誰,由誰承擔。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條款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撤銷該條款對整個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當事人應當按照其它條款履行合同。
以上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據,可供參考,但并不代表最終的法律結果,具體情況還需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進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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