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男女雙方家庭共同建造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所有,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男女雙方家庭建造該房的目的是為了夫妻二人在結婚后可以共同使用居住該房屋,該房屋可以視為雙方家庭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因此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有。
一、農村買的房子沒房產證離婚怎么分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2、夫妻雙方結婚登記之后,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3、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
男女雙方結婚后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生活而沒有分家析產的,這樣的房產屬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共同房產,不能作為夫妻共有財產予以分割。
4、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建造或購買并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應當認定其中有夫妻財產的相應份額;
對屬于夫妻財產的部分可以進行分割,通常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
二、夫妻一方婚前房產離婚后歸哪方
夫妻一方婚前房產離婚后歸誰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一方當事人結婚前購房時出了全部的錢,取得房產證,離婚時房產則屬于出資購買一方;
2、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3、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4、使用權性質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三、婚后父母出資購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父母出資購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1、如果婚后父母出資買房,且沒有明確約定房產的歸屬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婚后父母出資買房,并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規定的原則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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