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線上遭受勒索財物,克服恐懼心理,冷靜處置,向公安機關求助。,若是線下遭受勒索財物的行為,先主動交付財物已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記住犯罪分子的面貌特征、案發時間、案發地點等再向公安機關報案。不可沖動處置,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我國法律規章能夠證明案發事實的證據種類,向有關機關報案求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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