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的行為將被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將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影響容留賣淫罪量刑的因素包括容留人次、被容留賣淫人是否患性病、年齡是否未滿十四周歲或十八周歲、是否為孕婦或哺乳期等。
法律分析
一、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的能判多少年
1、組織容留婦女賣淫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的規定
組織賣淫罪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并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容留婦女賣淫量刑標準是什么
容留婦女賣淫量刑標準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
的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容留人次、是否明知被容留賣淫人患性病、是否明知被容留賣淫人不滿十四周歲或不滿十八周歲、明知被容留賣淫人是孕婦或者處于哺乳期等都是影響容留賣淫罪常見影響量刑情節。
結語
以上是關于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的相關法律規定和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和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在量刑時,法院將考慮到容留人次、是否明知被容留賣淫人患性病、是否明知被容留賣淫人不滿十四周歲或不滿十八周歲、明知被容留賣淫人是孕婦或者處于哺乳期等情節的影響。根據具體情況,法院將依法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并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條 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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