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無傷殘時,仍可享受工傷待遇。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醫療費和伙食補助費,工傷期間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申請工傷認定需注意用人單位是否申請,超期將無法受理。了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有助于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法律分析
一、工傷認定沒傷殘怎么辦?
因為工傷過后會影響勞動能力,因此要是受傷較嚴重的可以申請工傷鑒定,這樣就可以按照結果享受傷殘待遇。工傷達不到傷殘級別的時候,員工還能夠享受工傷待遇,可以拿取工傷賠償。但在一些不正規的公司中,會以員工沒有傷殘情況,從而拒絕在支付工資,甚至是解除勞動合同等。
從相關勞動法律中,要是工傷未達到傷殘等級的,是不能享受傷殘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傷保險醫療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這些工傷待遇是不能剝奪的。關于工傷待遇,具體情況如下:
1、因工傷發生的全部醫療費應由單位先墊付,工傷認定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如果因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或者外出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住院治療期間和工傷后經醫院同意的必要的休息期間,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休息期間,單位應支付全薪和全部福利。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自己必須申請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由于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不要輕信用人單位沒有虛假的或沒有誠意的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2、調解需了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于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采取迎合的態度。
結語
工傷認定未達到傷殘級別時,員工仍可享受工傷保險醫療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工傷認定是用人單位的義務,若未及時申請,工傷職工可在一年內自行申請。申請工傷認定需注意期限,避免錯過機會。在調解過程中,了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對于協商解決非常重要。不要輕信單位的承諾,以免耽誤申請工傷認定的機會。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職業病診斷與職業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條 職業病診斷標準和職業病診斷、鑒定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職業病傷殘等級的鑒定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章 工 傷 保 險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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