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專利權:指沒有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侵犯專利的行為可分為:
1)假冒他人專利;
2)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兩種。
侵犯專利權的應承擔停止侵權、沒收違法所得、賠償專利人損失、被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罰。
侵犯專利權,嚴格意義上說是從授權日開始算的。
對于在專利公布后到公告授權之間,實施專利申請技術的,專利法規定是可以要求支付適當使用費,但不屬于侵犯專利權。
而且,對于侵權行為起訴的,最多只能是自起訴日起向前推兩年,超過兩年的,有起訴權但不會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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