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途換人。通常情況下,如果是擔保人,一般是在雙方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都是存在,在這個時候如果想要進行更換的話,可以三方進行協商,如果都同意的話,就可以進行更換擔保人。
一、解除擔保合同
解除擔保關系需要滿足下列任一情形:
1、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債務,擔保人就可以向銀行提出撤銷擔保;
2、與借款人協商,要求更換擔保人;
3、如果擔保人被他人欺騙,脅迫,或者是借款人與其他人雙方串通,騙取提供保證,在這些情況下擔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保證。
4、過了擔保期限,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法律上規定是債權到期之后的六個月內
5、就是轉移債務,如果債務人把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該經過擔保人同意,如果擔保人不同意繼續擔保的,就沒有擔保責任了。
二、房產證寫孩子的名字的利弊
利:如果夫妻雙方關系不合,在生活當中經常產生矛盾,準備離婚的話,那房子是可以寫孩子的名字的,如果夫妻離婚的話,房子不算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而是孩子的財產,即使夫妻分開之后,孩子有居住的地方,也算是對孩子的一種保障,
我們都知道房子過戶是要交手續費的,如果以后父母想要將房子過戶給子女,那么這筆手續費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在買房的時候寫孩子的名字就可以省下這筆錢,
如果家里某人因為犯了什么事,而房子又在他名下的話,那會導致房產被查封,但是如果房產證是在孩子名下的話,孩子已經成人的話,那房產一般是不會受影響的,
弊:如果把房產放到孩子名下,孩子以后如果還想買房就不能享受購買首套房的一些優惠了,那全都會按照二套房的標準來算,而且還會有一些額外的稅務。
孩子名下房子多的話,未來房產稅的負擔會比較重
如果孩子在婚后出現了一些意外的話,他的配偶父母還有孩子都是享有繼承權的,包括他生前的所有財產。
三、地基不合格向哪個部門反應
在現代社會,如果要進行工程質量承包的話,那么必須保證工程的主體結構和工程的承包部分,都要符合安全的驗收標準,但是實際生活當中確實也存在著施工方,導致工程質量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這個時候可以到當地的建設局進行反映情況。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
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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