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夫婦登記后,享有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根據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規定,夫妻財產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則。即使夫妻未共同生活,登記后期間所得財產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應平均分割,除非有特殊情況。
法律分析
1、已經登記結婚,即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
2、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對財產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則,雖然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在登記后的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特殊情況的話,應平均分割。
拓展延伸
婚姻登記后未共同生活,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婚姻登記后,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共同生活,財產分割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首先,應當明確夫妻雙方的財產狀況,包括各自的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其次,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的方式,確定財產分割的具體方式和比例。如果協商或調解無法達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夫妻雙方的財產狀況、貢獻程度等因素來進行公平的財產分割。在分割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并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最后,一旦分割方案達成,應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確保財產分割的合法有效。
結語
婚姻登記后,夫妻雙方即享有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根據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規定,即使沒有共同生活,夫妻在登記后所得的財產被視為共同財產,通常應平均分割,除非有特殊情況。在財產分割中,可以通過明確財產狀況、協商或調解等方式確定具體分割方式和比例。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雙方財產狀況和貢獻程度等因素進行公平分割。在整個過程中,應充分尊重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并遵循相關法律法規。最終,確保分割方案的合法有效,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是必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權益 第六十七條 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申請查詢登記在對方名下財產狀況且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查取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協助。
離婚訴訟期間,夫妻雙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的義務。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關系 第一節 夫妻關系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四條 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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