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年限為2年以上,不能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務派遣期限屆滿后,沒有新的派遣崗位時,仍需向勞動者支付報酬。簽訂派遣合同時需注意責權明晰、社保繳納義務、工資支付日期規定、退回勞務公司及員工方式、處理工傷事故和勞動糾紛、約定違約責任等。
法律分析
一、勞務派遣合同年限為多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不能與勞動者約定訂立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而應當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此外,為了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權,《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在被派遣勞動者無工作期間,即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派遣期限屆滿,沒有新的派遣崗位時,也必須向勞動者按月支付報酬,其標準為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樣就延長了勞務派遣期限較短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期,防止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串通規避有關應當符合法定情形規定的行為。
二、簽勞務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勞務派遣中的合同簽訂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備的派遣合同會大大降低企業在派遣過程中的法律風險,用:工企業在簽訂派遣合同時最關鍵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責權明晰”,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1、明確規定派遣公司的義務,防止派遣公司不簽、遲簽勞動合同;
2、明確規定派遣公司有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并承擔沒有依法繳納的法律責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繳、漏繳社保;
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資會導致員工難以安心工作,用工企業在派遣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派遣公司發放工資的日期,并規定未經用工企業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員工工資;
4、雙方可以約定派遣員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勞務公司及員工退回方式;
5、雙方可以約定工傷事故、勞動糾紛如何處理,費用如何分攤;
6、雙方應當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用工企業在派遣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派遣公司違約應承擔所有損失并且用工企業有權解約。
結語
勞務派遣合同的年限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此外,為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權,勞務派遣單位在派遣期限屆滿后無新的派遣崗位時,仍需按月支付報酬。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應特別注意明確派遣公司的義務,社會保險繳納責任,工資發放日期,退回勞務公司及員工的情形和方式,工傷事故和勞動糾紛的處理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的約定等六個方面,以降低企業在派遣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別規定第二節勞務派遣第六十一條【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別規定第三節非全日制用工第七十條【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別規定第二節勞務派遣第六十四條【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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