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需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負全部或主要責任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負同等責任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財產損失且無力賠償三十萬元以上者亦需承擔刑事責任。若致一人以上重傷且酒后駕車、無駕駛資格、明知車輛不安全、無牌證或已報廢、嚴重超載或逃離現場,則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法律分析
酒駕撞死人一定要坐牢嗎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酒后駕駛機動車撞死人的,一般要承擔全部的責任,酒駕者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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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拓展延伸
酒駕法律責任:公眾安全與刑事懲罰的平衡
在酒駕問題上,承擔法律責任旨在維護公眾安全與刑事懲罰的平衡。酒駕行為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威脅到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因此,應當對酒駕者進行法律追責,以保護公眾利益。然而,也需要考慮刑事懲罰的適度性和合理性。在確定法律責任時,應綜合考慮酒駕造成的危害程度、酒駕者的主觀惡性、社會影響等因素,確保刑罰與罪行相稱。此外,也應加強預防措施,提高公眾對酒駕危害的認識,加強法律宣傳教育,推動酒駕行為的減少。通過平衡公眾安全與刑事懲罰,我們可以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為人們創造更安全的出行環境。
結語
酒駕撞死人一定要坐牢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酒后駕駛機動車撞死人的行為一般需要承擔全部責任,并且酒駕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肇事具有一定情形的,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對于酒后駕駛機動車致一人以上重傷的情形,可構成交通肇事罪。酒駕問題涉及公眾安全與刑事懲罰的平衡,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我們需要加強預防措施和法律宣傳教育,以減少酒駕行為,創造更安全的出行環境。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章 行政強制措施適用 第三十五條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含量:
(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并當場提出的;
(二)涉嫌飲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駕駛的;
(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
車輛駕駛人對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無異議的,應當簽字確認。事后提出異議的,不予采納。
車輛駕駛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后駕駛車輛的,應當按照《吸毒檢測程序規定》對車輛駕駛人進行吸毒檢測,并通知其家屬,但無法通知的除外。
對酒后、吸毒后行為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檢測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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