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工作六年未簽勞動合同,可要求補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支付五年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補簽合同并支付11個月雙倍工資,未補簽則繼續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分析
在企業工作六年沒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企業補簽書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且支付五年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補簽書面勞動合同并且支付11個月雙倍工資,未補簽的繼續支付雙倍工資。
拓展延伸
如何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
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是每位職場人士應該關注的重要問題。首先,應當了解勞動法律法規,明確自己的權益和義務。其次,建議與雇主進行積極溝通,表達對勞動合同簽訂的期望,并要求簽訂合同。如果雇主拒絕合同簽訂,可以尋求勞動仲裁或法律援助機構的幫助。此外,保留好與雇主的書面溝通記錄和工作證明,以備將來維權使用。同時,注意個人勞動合同的條款,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最重要的是,不要輕易放棄,堅持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有必要時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確保職場公平和合法性。
結語
保護勞動權益,維護職場公平合法。了解法規,明確權益義務。積極溝通,要求簽訂合同。拒簽可尋求仲裁援助。保留溝通記錄,工作證明備用。注意合同條款,確保權益保障。堅持維權,尋求專業幫助。維護勞動權益,確保職場公平合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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