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當合同中的一方違反合同條款時,另一方可以選擇訴訟解決。但是,訴訟成本高,時間長,且不一定能得到滿意結果。因此,在某些情況下,雙方也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合同糾紛。這種方式可以更加省時、省力,而且可以維護雙方的關系,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p>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民事爭議?!?p>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二條:“依法開展人民調解,促進社會穩定,化解社會矛盾?!?p>雙方在處理合同糾紛時,應當按照誠信、公平、合法的原則,尋求最優解。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再考慮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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