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這種情況,不屬于擔保,或者說沒有形成擔保的行為。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擔保是一種承諾,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擔保一般有口頭擔保和書面擔保。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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