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52歲人,按現在的標準大約賠償80萬-100萬。
撞死人法律上并沒有統一數額標準。撞死人賠償的數額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52周歲,則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方式是: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以20。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需要了解的是,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綜上所述,撞死52歲任大約賠償多少萬需要根據事故省份的標準計算,同時要結合受害者的戶口性質。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