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多寫,多寫的目的無非就是為了要多得點賠償。但是,法律是公平的,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也是公平的。對于起訴書上書寫的賠償金額過多的,在具體判決時,會判決一個合理的賠償金額,也就是說原過多的賠償請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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