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是可以分開的。撫養權是雙方或一方的權利,在辦理離婚后,只有一方才能享有撫養權,另一方沒有;而監護權是法定的父母雙方都有的,不因離婚而消除,就是離婚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也是有法定監護權的。而父母雙方離婚時爭取的就是孩子的撫養權,就意味著可以和孩子一起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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