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案底是指犯罪記錄或者犯罪證明。行政拘留也被稱為行政處罰,是屬于違法范疇,不屬于犯罪。在公安機關會有記錄,能夠查詢,但不是案底。而刑事拘留,如果查明構成犯罪,后期也經過法院判決,確實構成犯罪,是會留有案底的。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對于故意違反搗亂司法程序人員的一種處罰,收到司法拘留的人不會留有案底。但這些記錄是會伴隨當事人終生,如果是未成年人,那么案底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案件時,報請有關機關審批后,刑事案底才可以對外提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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