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個月10號以后30號以前把該月的專票拿到稅務局認證。 2,月報出來后根據認證結果通知,IC卡數據和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在滬友申報系統中填報相關表格,包括納稅申報表主表和兩個附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其他的就是看企業需要。 3,把這個系統里的數據導入U盤 4,打印所填報的表,還要打印IC卡里的每月匯總的數據 5,帶上U盤和IC卡,打印的表(一式2份)到稅務大廳就可以了。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 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制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方式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數據電文方式,是指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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